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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人才公寓"建設管理規定發布 博士標準90平米
發布時間:
2024-04-09 08:52
青島"人才公寓"建設管理規定發布 博士標準90平米
來源:大眾網-半島都市報 2013-07-07
正在建設的人才公寓項目,符合什么條件才能申請購買或租住?人才公寓可否上市交易?購買價格及租住價格如何確定?5日,青島市政府發布了“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規定”,上述問題有了明確的答案 。記者采訪了解到,針對不同級別人才建設的人才公寓,戶型面積在65平方米到180平方米之間,產權性人才公寓的銷售價格要比同區域商品房低兩成,此外,兩類人才公寓滿5年后可上市交易。
在哪建?
可集中建設也可配建
5日,青島市政府發布“青島市人才公寓建設和使用管理規定(試行)”。據介紹 ,島城人才公寓分為產權型和租賃型兩種類型,采取租賃和出售兩種方式,逐步解決各類人才住房問題 。
“人才公寓建在哪里”是最受關注的問題 。島城人才公寓的建設選址相對靈活。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各類人才的住房需求和引進人才的區域分布,合理確定人才公寓建設總量和布局。”市人才公寓建設辦相關負責人說,人才公寓可以集中建設,也可與科技孵化器和產業園區同步建設配套。
人才公寓布局要綜合考慮居住人員的實際需求,同步規劃建設教育、醫療、商業、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解決居住人員的交通出行、子女入學等問題。
記者注意到,根據人才類別的不同,島城人才公寓的戶型面積分為 180平方米、14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75平方米和65平方米6類戶型。其中,符合條件的博士和博士后,可以享受90平方米的標準。
誰來建?
單位可自建人才公寓
什么樣的單位可以自建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建設主要采取四類模式。
一是由區(市)、功能區組織建設,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作為轄區人才公寓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區域的人才公寓建設任務。
二是用人單位自建,用人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人才公寓;在企業較為集中的園區和孵化器較為集中的功能區,由園區或功能區統一劃定土地集中建設人才公寓;用工規模較大或引進人才較多的企事業單位,政府可提供土地,由用人單位投資建設人才公寓。
三是按比例配建,園區按照科技孵化器項目的規模,配建一定比例的人才公寓。商品住房項目應按照規定比例配建人才公寓。新增建設用地規劃為住宅的,在完成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設指標的基礎上,應按照不低于規劃住宅建筑面積20% 的比例配建人才公寓。
此外,鼓勵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利用市場化方式,投資建設、經營人才公寓項目。區(市)政府、功能區管委結合房地產市場情況,可以通過購買商品住房以及租賃 、改建存量住房的方式,增加人才公寓建設數量。
多少錢?
價格比商品房低兩成
人才公寓如何確定銷售價格和租賃價格?
據介紹 ,產權型人才公寓價格,在土地出讓前,由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會同物價等部門,按照同區域商品住房價格至少下浮20%的比例確定。開發建設單位根據已確定的價格,按照住房樓層、朝向、質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過10% 的幅度內確定單套住房的銷售價格,但整個項目總平均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讓時確定的價格。
以限定價格購買的面積,按照不同層次人才應享受的住房建筑面積標準核定,超出部分按照同區域商品住房價格購買。超出限定價格銷售部分面積的價款,由開發建設單位按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的有關規定上繳同級財政,專項用于人才公寓建設。租賃型人才公寓,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80%的標準確定。
土地供應方面,租賃型人才公寓參照公共租賃住房政策,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產權型人才公寓參照限價商品住房政策,采取“定房價、定供應對象、定建設標準和套型面積”,以出讓方式供地。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原用地性質可以保持不變。
能賣嗎?
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在產權和使用管理上,產權型人才公寓辦理房地產登記時,登記機關應在《 房地產權證》上注明“人才公寓”,以及購買標準內面積、購買價格、上市交易等內容。
產權型人才公寓自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超過5年但不滿10年需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時,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定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定價格差價的50% ,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超過10年上市交易的,不需補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企業等單位投資建設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其土地用途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計算。在規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屆滿后,可以繼續出租,也可按核定的價格出售。
出售價格上,由房管部門會同物價部門在綜合考慮建設、財務成本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擬將土地用途為住宅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出售的,應在出租期限屆滿前一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售的人才公寓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相關規定執行。
但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的和以單身公寓形式建設的人才公寓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變相出售。
誰能住?
市區無房才有資格申請
什么條件的人才,有資格申請人才公寓?
據介紹 ,島城人才公寓主要面向符合“青島英才211計劃”中確定的引進人才或經認定符合規定條件的來青投資創業人員,并且其在青島市內無住房;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層次享受相應的住房面積標準;促進人才引進的購房補助 、住房補貼和免收租金人才公寓政策不予重復享受。
市財政投資籌集的部分人才公寓,重點面向辦公地址在市南區 、市北區、李滄區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引進的人才,以及中央、省屬駐青機關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以上且本單位不能解決住房的高端人才。
產權型人才公寓在取得完全產權前,購房人不得擅自將所購買的住房出租、出借以及從事居住用途以外的其他活動。對違反上述規定、且在限制上市交易年限之內的,按原價格收回購房人所購買的人才公寓。產權型人才公寓,購房人5年內調離本市的,由政府按原價格回購或安排其他符合條件的人才購買。
租賃型人才公寓的承租人,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終止其租賃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住房:人事關系調離青島或不在青島工作和生活的;在限定的區域購房的;改變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人才公寓,拒不恢復原狀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人才公寓,或未按規定繳納租金的。
咋支持?
建公寓免稅費還享補貼
為了鼓勵企業從事人才公寓的建設,島城也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對于人才公寓新增用地實行計劃單列,應保盡保;集中建設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可按照20%左右的比例配建商業網點等經營性用房用于出租出售,營業收入用于彌補建設和運營成本。配建商業等經營性用房的用地實現的土地出讓收益,可根據項目資金平衡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建設租賃型人才公寓的,原為出讓土地使用權的,不需補繳土地出讓金。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建設項目,免收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未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建設項目,市、區(市)、功能區應結合收費基金繳納情況給予資金補助支持。
列入本市人才公寓建設計劃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建設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對建設和運營中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契稅、房產稅等按照規定予以稅收優惠。對列入本市人才公寓建設計劃的租賃型人才公寓建設項目貸款,政府可予以2%的貼息補助。